□本報記者邢東偉
  □本報通訊員翟小功胡坤坤
  海南省華僑中學原校長曾紀寧涉嫌受賄一案,經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近日由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:曾紀寧犯受賄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。
  據指控,2003至2012年,曾紀寧在擔任海南華僑中學副校長、校長期間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在校園工程建設、食堂發包、校服、圖書和多媒體教學設備採購、教師調動、學生入學、合作辦學等多項工作中,收受陳某忠等17人的賄賂共計346.2萬元、美元3000元。
  記者瞭解到,2014年,海南教育系統有20餘名官員因收受賄賂、監管工作不力等原因落馬,有的已被“雙開”,有的則被立案偵查。尤其在2014年7月至8月,海南教育系統就有9人被查。
  2014年7月至8月,海南華僑中學原正副校長曾紀寧、王繼源、史昌濤齊落馬。同時,海口市美蘭區教育局原副局長郭川涉、昌江教育局原局長符軍、瓊中教育局原局長(現任瓊中委統戰部副部長)王海山以及海南省教育廳電化教育館原館長陳東雲、海口美蘭區教育局原局長謝式文等6人相繼被查。
  2014年9月,五指山市幼兒園原園長李海燕、儋州市新盈學校校長陳近萬、新盈學校原校長吳良才等因違規違紀被立案審查。
  2014年10月30日,海南職工秀英子弟學校原校長張建平收受5萬元被查,並於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4年。2014年11月20日,海南省定安縣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張咪、定安縣第三小學教師葉如花被查。
  據瞭解,海南省教育系統個別幹部除了利用物資採購、教師調動、學生入學等機會受賄,還有部分幹部為套取國家財政資金,私設“小金庫”。
  2014年3月,在海南省通報的縣處級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中,康閩利“套取侵吞公款”案讓人震驚。據介紹,自2010年到2014年,康閩利利用擔任海南省高級體育運動技術學校校長的職務之便,通過虛報運動員、教練員人數套取國家財政資金達1288.84萬元,這筆錢成為他個人的“小金庫”,並用於個人生意投資。
  此外,2011年至2013年期間,嘉積第三中學將收取返還的勞務費和部分班會費在賬外私設“小金庫”,用於學校的日常事務開支,嚴重違反財經紀律,嘉積第三中學原校長、黨支部書記郭仁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
  而海口市第七中學原校長趙瓊斌則因隱瞞、截留應上交國家財政收入和騙取國家財政撥款,受到留黨察看1年、行政撤職處分。
  (原標題:海南教育系統一年查處20餘名涉腐幹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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